bbs.geermuzixun.com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淄博正式发文城市荣耀广场美食城一大批 [复制链接]

1#
中科治白癜风疗效更显著 https://mip.yyk.99.com.cn/fengtai/68389/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9月19日

淄博市人民*府网站发布

淄博市人民*府关于印发

《淄博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十大攻坚行动方案》

《淄博市支持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*策》的通知

各区县人民*府,高新区、经济开发区、文昌湖区管委会,市*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,各大企业,各高等院校:

现将《淄博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十大攻坚行动方案》《淄博市支持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*策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
淄博市人民*府

年9月17日

淄博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

十大攻坚行动方案

为加快实施文化赋能行动,

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,

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,

推动建设务实开放、品质活力、生态和谐的

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,

确定开展淄博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十大攻坚行动,

现制定《淄博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十大攻坚行动方案》。

方案中明确了淄博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目标:经过三年努力,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,城市文化品质大幅提升,旅游产业要素更加齐备,产品体系日益健全,融合效应不断集聚,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文旅融合产业体系基本形成。到年,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万人次,旅游总收入达到亿元。规上文旅企业达到家,文化产业、旅游休闲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达到5%以上。全市A级旅游景区达到家,博物馆(纪念馆)总数达到家。力争把淄博市创建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打造成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。

主要内容

(一)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攻坚行动

1.统筹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。全面抓好项目策划推介、要素服务、开工建设和管理运营,建立重点文旅项目建设企业直报制度,实行市级领导挂包,加强督导。着力抓好十大类文旅项目建设。(1)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项目:突出抓好一个文化艺术季、一座遗址博物园、一台主题沉浸剧、一家管仲商学院、一个姜太公贤祠、一套齐文化小说、一部文化历史剧、一款主题类游戏、一个儿童游乐园、一场稷下学宫论坛,重点推进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、足球文化产业综合体建设,姜太公祠、管仲纪念馆、博物馆群改造提升,淄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。(2)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:重点推进齐山二期配套工程,潭溪山景区提升,鲁山、原山旅游设施功能完善,齐长城博物馆建设,马鞍山、梦泉、涌泉景区改造提升等项目。(3)乡村旅游集聚区项目:以打造高端民宿和康养综合体为重点,突出抓好博山“红叶柿岩”乡村振兴示范区、池上乡村旅游片区、国家地理杂志营地,淄川峨庄写生小镇、牛记庵片区古村落,沂河源田园综合体、朱彦夫*性教育基地等项目。(4)陶琉小镇项目:主要是陶瓷文化创意园、陶琉古镇和美陶苑项目。(5)周村古商城建设提升项目。(6)聊斋文化园、蒲家庄古村落建设提升项目。(7)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项目。(8)城市大型文旅综合体项目:主要是唐家山生态新城、万豪大酒店、希尔顿森林城等项目。(9)华侨城旅游综合体项目。(10)水系生态文旅项目:重点推进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、高青天鹅湖温泉慢城、*河田园农牧小镇、马踏湖等项目。到年,建成运营重大文旅项目10个。

(二)文旅特色精品线路培育攻坚行动

2.培育推广文旅特色精品线路。以齐国故都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为目标,重点策划打造六条特色精品旅游线路。(1)齐文化探秘游精品线路:以齐文化博物馆群、马鞍山齐长城、齐长城博物馆、“长城人家”古村落、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、周村古商城、聊斋文化园等为重点,打造寻齐、知齐、传齐之旅。(2)工业遗址记忆游精品线路:以新华药厂老厂区、陶瓷文化创意园、淄博煤矿博物馆和德日建筑群、陶琉古镇、博山美陶、鲁耐窑业等为重点,打造淄博老工业遗址记忆之旅。(3)陶风琉韵体验游精品线路:以中国陶瓷琉璃博物馆、陶瓷文化创意园、振华琉璃、西冶工坊、金祥琉璃等为重点,打造陶瓷琉璃体验之旅。(4)山水生态观光游精品线路:以原山、鲁山、潭溪山、齐山、五阳湖、淋漓湖、文昌湖、马踏湖、天鹅湖等为重点,打造淄博山水美景之旅。(5)乡村田园休闲游精品线路:以中郝峪、红叶柿岩、咏归川、牛记庵、峨庄写生小镇、神农药谷、桃花岛、蓑衣樊等为重点,打造乡村田野慢生活之旅。(6)红色记忆研学游精品线路:以焦裕禄纪念馆、原山艰苦奋斗纪念馆、中郝峪旅游脱贫典型村、朱彦夫*性教育基地、马鞍山红色旅游区、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纪念馆等为重点,打造淄博革命教育体验之旅。加强与济南、青岛、潍坊、泰安、济宁等地市联合协作,积极纳入全省齐鲁文化旅游线路。

(三)齐文化传承创新攻坚行动

3.传承创新齐文化。充分发挥齐文化研究联盟和产业转化联盟平台作用,建立国家级齐文化研究人才库,探索在北京、济南等地设立齐文化研究院,每年支持5—10个齐文化课题研究项目。积极推进建立省级统筹决策、市级协调保障、区级操盘运作的体制机制。抓好齐文化传承传播交流,适时举办中华文明齐文化论坛等高端论坛。创新举办齐文化节,打造成文化交流、双招双引平台,提升节庆品牌的影响力。组织编辑关于齐文化知识普及的书籍画册,制作反映齐文化的动漫、影视作品。深入实施“六进”工程,在市区镇村四级设立齐文化讲堂、学堂,推进齐文化元素更多融入城市、植入景区。力争到年,打造成为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标杆城市。

4.建设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。开展齐长城抢救性保护行动,加快齐长城文化生态旅游带开发建设。制定并实施《齐长城生态文化旅游带开发建设规划》,重点规划建设齐长城博物馆和淄川马鞍山、博山禹王山、沂源龙王崮等齐长城遗址展示项目,提升完善齐长城沿线景点,打造齐长城旅游慢道和绿道,建设齐长城驿站,打响“长城人家”古村落品牌。到年,基本形成“一带三板块九组团二十大重点项目”的齐长城生态旅游带空间布局,初步具备整体旅游功能。

(四)全域旅游创建攻坚行动

5.全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。坚持示范带动、因地制宜,分区域、分步骤推进全域旅游发展,打造功能完善的旅游目的地。到年,6个区县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,1个区县创建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。

6.大力发展乡村旅游。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,打造乡村旅游样板和十大乡村旅游集群片区。突出抓好齐长城和淄河沿线淄川峨庄、牛记庵、咏归川,博山西山、池上,沂源桃花岛等6大片区26个古村落旅游民宿发展。发挥蓑衣樊带头作用,推进*河沿线“慢享乡村集聚区”建设。到年,打造星级旅游民宿10家。

7.积极开拓研学旅行。重点抓好市文化中心、齐文化博物馆、蒲松龄故居、王渔洋故居、博山幽幽谷及新华药厂、华光陶瓷等研学基地建设,打造一批中小学研学旅行示范基地。设计开发齐文化、聊斋文化、陶琉文化、工业遗址文化、红色文化等淄博特色主题研学精品课程,实现研学游品牌化、品质化发展,打造国际研学旅游目的地城市。到年,培育市级以上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家。

8.加快“文化旅游+”融合发展。讲好淄博工业故事,完善工业遗存旅游功能,支持培育国家、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。支持发展体育旅游,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,举办马拉松、定向运动、铁人三项赛等赛事活动。培育康养旅游,建设一批优质康养项目。融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,设计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、文化内涵的雕塑网红打卡地。到年,创建省级以上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(工业旅游、体育旅游、中医药健康旅游)5—10家。

9.推动红色文化传承发展。加强革命文物保护,推动革命文化教育普及。用好焦裕禄纪念馆、朱彦夫*性教育基地、原山艰苦奋斗纪念馆、马鞍山红色旅游区、战备电台旧址等红色资源。建设城市荣耀广场,激励干部群众学习榜样、争当先进,铸就新时代淄博城市精神。到年,培育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0个。

(五)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攻坚行动

10.保护利用文物资源。加强文物保护,完善博物馆旅游功能,继续推进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、陈庄—唐口考古遗址公园建设。推进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、蒲家庄聊斋文化等历史文化街区创建。加快周村博物馆、桓台博物馆、高青*河文化博物馆、齐长城博物馆建设,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支持力度,推动中国陶瓷琉璃博物馆、齐文化博物馆争创国家一级博物馆。到年,新增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60家,非国有文物展示场馆40家。

11.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。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、代表性传承人培养激励机制,支持非遗项目、传承人走进景区。加强对外宣传交流,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设计大赛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展。到年,培育产值过亿元的传统工艺项目3个,市级以上非遗项目达到项,全市非遗展示体验中心、非遗传习所等达到80个。

12.传承开发*河文化。推进*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,讲好“*河故事”,传承弘扬*河文化。继续举办好山东高青*河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。推进得益田源农牧小镇、黑牛小镇及*河百里长廊风情带、天鹅湖罗曼园等*河沿线项目建设。

(六)文旅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

13.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。坚持*府主导、市场运作,建立健全覆盖全民、普惠共享、城乡一体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。市及区县公共图书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服务标准,推进市文化馆评审国家一级馆。强化景区周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,加强重点景区、乡村旅游点道路互通互联建设,增强进出淄博和旅游景区的道路可进入性。加快推动交通枢纽、商业中心和游客集中区域设立一站式游客服务中心。到年,各区县全部建有文化中心,88个镇(街道)文化站达到国家二级站标准,建设改造“5+N”模式升级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个,打造“6+N”模式旅游景区标准化示范点50个,新建、改建旅游厕所座,升级完善A级旅游厕所座。

14.全力打造书香淄博。建立*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市场化运作的运行管理机制,扶持建成一批城市书房、传齐书苑、主题网红书吧,构建“一县(区)一书城、一镇(街道)一书吧、一村(居)一书屋”的全民阅读体系,打造“15分钟阅读文化圈”。大力开展全民阅读和读书推广活动,培育淄博大讲堂、文化名城讲坛等活动品牌,培育一批书香镇、村、机关、企业、家庭。到年,基本建成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,建设标准化城市书房、传齐书苑、主题网红书吧个,打造明星书城10座,建设书香淄博阅读吧座,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50个,阅读推广人0名,新型“1+N”模式农家书屋个。

15.大力推进数字化文旅体系建设。全面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,加强“1+3+N”智慧旅游、“淄博文旅云”平台的应用推广,利用5G、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,大力推动淄博数字化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。到年,全面构建起为民服务全程全时、智慧服务精准高效、文旅管理智能响应、数据开放共融共享的淄博数字化文旅公共服务体系。

(七)文旅产业品质提升攻坚行动

16.壮大文化产业规模。充分发挥现有省级文化产业园区(基地)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,提升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项目建设水平。做大做强世纪天鸿、卓创资讯、华光国瓷、周村古商城等文旅企业,力争进入全省文旅企业10强。引导桓台县出版物印刷基地转型为鲁中地区书刊印刷中心,向园区化、特色化发展。扶持泽灵文化、海联动漫等动漫影视产业发展,推进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。加快文化创意产品开发,打造“齐品淄博”文创系列产品。扶持做大淄博花灯特色产业。实施文化产业孵化器培育工程,支持鸿翼创谷世纪天鸿创业孵化平台建设,培育数字文化产业等新兴业态。积极做好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工作,提高文化出口经济价值,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。到年,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达到6家,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60家,全市绿色印刷企业达到10家。

17.提升传统旅游企业。全力推进希尔顿、万豪、德尔塔等高星级标准酒店建设。鼓励现有星级旅游饭店改造提升,重点抓好周村宾馆、知味斋、东岳大酒店等5家饭店创建高星级饭店、文化主题酒店工作。到年,星级旅游饭店总数达到30家、文化主题酒店达到10家。

引导旅行社做精做强。制定完善地接旅游补贴办法,鼓励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强地接业务,着力培育旅行社龙头企业。鼓励具备条件的旅行社开辟市内特色精品旅游线路。到年,A级旅行社总数达到20家,开通市内旅游直通车线路6条。

鼓励旅游景区壮大发展。抓好全市A级景区动态管理,积极推动周村古商城、齐文化旅游区、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、原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,天鹅湖国际慢城、桓台红莲湖、山东百年课本博物馆、淄川牛记庵、沂源沐心双马山景区等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。大力培养专业型景区管理人才,积极引入专业团队托管运营。到年,全市A级景区总数达到家,其中4A级景区20家以上,5A级景区实现零的突破。

做大做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。加大旅游产品的植入力度和度假区配套设施的完善提升,加快构筑高端教育、健康养老、文化创意、旅游度假高地及淄博特色文化标示地,塑造时尚健康、文化凸显的“城市会客厅”。

(八)文旅消费升级攻坚行动

18.扩大文化旅游消费。组织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市工作,办好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,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、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。到年,实现签约文化和旅游企业家以上,直接拉动消费比1:6以上。

19.培育夜间文旅经济。加大*策扶持力度,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,加快培育夜间文旅经济品牌。重点抓好万象汇、尚美第三城、水晶街等首期示范区建设,打造夜间经济网红打卡目的地和时尚消费目的地。到年,推进形成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6个,建成夜间文旅发展示范区(县)3个,打造夜间文旅景区10个。

20.创新开发文旅商品。整合全市工业产品、非遗产品等资源优势,对接国内知名文创设计公司,搭建线上、线下的研发营销平台,推进文创产品、旅游商品的创新开发与经营。举办文创产品、旅游商品设计大赛,打造“齐品淄博”品牌,推动全市文创产品、旅游商品走品牌化、产业化发展之路。到年,打造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家。

21.提质开发淄博美食。弘扬鲁菜文化精髓,挖掘鲁菜、地方名小吃等特色餐饮,着力打造知味斋、聚乐村等10余家传统“名店”“老字号”餐饮品牌,以及周村牌烧饼、子曰烧饼、景德东、清梅居、马踏湖全鱼宴等10个特色美食品牌,培育20家特色餐饮酒店。开展美食评选活动,评选“到淄博不得不吃”的10种美食小吃、10种特色菜品。搭建市级美食节平台,重点推动张店、博山、周村、桓台等有条件的区县率先打造美食城、美食街。

(九)文艺精品创作攻坚行动

22.创作优秀文艺精品。树立精品意识,围绕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、当代现实题材、淄博地域特色,创作一批品位高雅的文艺精品。实施校城文旅融合精准对接,积极做好韶乐艺术创作工作。到年,策划推出10部优秀文学作品,拍摄制作2—3部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影视作品,征集推出20件优秀歌曲和舞蹈作品,创作排演3部舞台艺术精品,力争1部舞台作品入选全国性奖项。

23.培育提升艺术团体。加强五音戏、聊斋俚曲等地方剧种的传承和发展,办好中国(淄博)五音戏艺术节,打造全国性五音戏艺术交流展示平台。培育戏曲人才,开展“名家传戏—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”。制定出台庄户剧团扶持发展指导意见,完善提升小戏调演活动,加强市属院团和庄户剧团合作,“以院带团”扶持提升壮大一批庄户剧团。到年,完成京剧名家董翠娜和马派老生名家安云武剧目传戏计划,市、区县扶持壮大庄户剧团家,培育“明星剧团”家。

24.振兴繁荣书画艺术。依托淄博荣宝斋品牌和资源优势,打造全国“荣宝斋艺术品共享平台”。发挥现有的文化艺术城、艺术馆作用,做活书画市场,增强城市文化味道。加快推进淄博市公共美术馆建设,创作推出一批优秀现实题材美术、书法作品,积极申报参评“泰山文艺奖”美术类、书法类项目,力争更多作品入选国家、省重要主题性美术、书法展览。

(十)文旅精准营销推介攻坚行动

25.培育塑造节会品牌。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,聘请高端策划团队,打造中华文明齐文化论坛,创新提升齐文化节、陶博会、啤酒节、音乐节等节会品牌。做大做强木火节、*河文化旅游节、陶瓷琉璃艺术节、沂源七夕情侣节、鲁山登山节、玉黛湖花灯会等特色节会品牌。全市每年新引进或创办一场国内(国际)有影响力的节会活动。创新举办淄博市体育旅游节,打响“世界足球起源地”品牌。

26.建立济淄一体化宣传推介联盟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、省*府关于加快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,全面深化济南淄博文化旅游战略合作。实施文旅市场推介开拓共用工程,将淄博文旅资源融入“山水圣人”中华文化枢轴产品及营销体系,加强济南淄博联动宣传推介,与济南等8市共建山东*河流域城市文化旅游联盟。

27.实施旅游目的地精准营销。策划打造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IP,全方位、多渠道开展淄博城市整体营销推广,塑造淄博城市形象品牌。开拓国内主流OTA平台线上营销,重点瞄准省内周边6个地市、省外客源3个市场、境外客源3个市场,实施“请进来、走出去”线下精准营销推介。每年举办营销活动不少于20场次。

淄博市支持文旅融合

高质量发展的若干*策

为扎实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,

真正把文化和旅游产业打造成为

推动淄博市凤凰涅槃、加速崛起的支柱性产业,

特制定《淄博市支持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*策》。

一、支持重点文旅项目建设

1.加大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力度。充分挖掘淄博文旅资源优势,积极推介文旅产业项目。对新引进的符合淄博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旅游项目,按照《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*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》(淄发〔〕21号)、《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*府关于修改淄发〔〕21号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淄发〔〕39号)、《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*府关于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引领全力推进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淄办发〔〕4号)相关条款进行奖励扶持。

2.打造基金招商平台。积极运用“六个一”平台招引机制,围绕文化旅游产业组建一支产业基金,畅通产业发展与资金平台、资金资源、项目资源的衔接通道,通过基金引入优质文化旅游项目落地淄博。根据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,适时扩大基金规模,增加重点文化旅游产业招商的成功率。对投资淄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,或主投初创期、早(中)期科技型、创新型文化旅游企业的母(子)基金可适度让渡引导基金收益。鼓励有条件的各类资本创设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,力争3年内各类文化旅游产业基金规模达到亿元。

二、支持全域旅游发展

3.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。对新创建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、50万元。对新创建成为国家工业文化遗产、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、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。对新达到省级创建标准连片发展乡村旅游区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。对新创建成为山东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、山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。

4.推进文化旅游示范基地(园区)建设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,鼓励园区化发展。对新创建为国家级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10万元。对新创建为国家级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10万元。对新创建为省级以上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(工业旅游、体育旅游、中医药健康旅游、旅游商品)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,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。对新认定及年度检查优秀的市级文化产业孵化器(文创园区),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

5.推进研学旅游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标准,培育一批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。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精品课程评选活动。对新创建为国家级、省级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

三、支持文化遗产传承保护

6.加强文物保护利用。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修缮给予资金支持。鼓励、支持社会力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,利用文物保护单位、一般不可移动文物、历史建筑、古遗址、传统村落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,盘活传统文化资源。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(含国有行业博物馆)支持力度,全力推动各级各类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。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创建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和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。对新建成并对外开放、运营满一年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补助。对已建成的经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全市非国有博物馆,每年给予合计总数不超过万元的补助。非国有博物馆被新评为国家一、二、三级博物馆的,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7.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发展力度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、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。逐步加大财*投入,将保护、保存经费列入同级财*预算。健全多元投入机制,鼓励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四、支持文旅基础设施建设

8.加强数字文旅建设。加强“文旅淄博”“淄博文旅云”的宣传推广和应用,推进大数据创新成果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,大力推动文旅公共服务智慧化、便捷化,构建起服务全程全时、智慧服务精准高效、文旅管理智能响应、数据开放共融共享的淄博数字化文旅公共服务体系。支持5G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文化旅游领域的运用,支持智慧景区、智慧酒店、智慧旅行社、智慧乡村旅游点等文旅企业发展,鼓励发展网络视听、动漫游戏、数字出版、数字教育、智能装备、数字会展、数字印刷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商业模式和产业业态,认真落实《淄博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淄*办字〔〕60号),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企业、园区、景区数字化发展。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,按其购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投入金额的20%进行奖励,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对新入选国家级、省级文化旅游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、领*企业、重点项目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。参与国家、省级文化大数据体系工程建设。加快智慧文旅融合大数据中心建设,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。推动文化场馆开展珍贵文物、重点展品、古籍珍本的数字化工作。完善“一部手机游淄博”项目,构建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体系。加快文化服务业智能化升级,支持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印刷出版、广播影视、演艺娱乐、广告服务等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。

9.打造书香淄博。整合各类社会资源,发挥社会资本优势,加大财*引导性投入,建设开放一批城市书房,打造“15分钟阅读文化圈”,大力开展全民阅读和读书推广活动。对新建综合性书店(书房、书吧)或引进知名品牌书店营业面积在平方米以上、店内图书1万册以上的,根据建设规模和运营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补助;支持实体书店积极开展或参与淄博市全民阅读公益活动;支持基层文化中心建设,推广农家书屋“1+N”管理模式。应用绿色印刷、数字印刷、纳米印刷、智能印刷等技术、装备和材料,构建新闻出版业现代供应链体系。

五、支持市场主体做优做强

10.培育骨干文化旅游企业。全面落实《淄博市鼓励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*策》(淄*发〔〕10号),鼓励支持文旅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。对文化旅游企业新评定为全省“瞪羚”企业的,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不超过20%配套奖励。对新成长为“独角兽”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的文旅企业,经认定,给予最高不超过万元贷款贴息补助。对文化制造业、文化批零业企业连续2年营业收入年增速超过20%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0万元的,文化服务业企业连续2年营业收入年增速超过20%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万元的,经认定,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。对首次提名“全国文化企业30强”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;对首次获得“全国文化企业30强”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(不重复奖励)。对首次获评“山东省文化企业30强”或“山东省重点文化企业”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(不重复奖励)。对文化旅游企业新升级为“四上”企业,每户给予20万元补助。鼓励文化旅游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型领*企业。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进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。支持文化旅游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、支持文化旅游企业、高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参与制定国家和国际文化行业技术标准。

11.提升星级旅游饭店管理和服务水平。引进一批国际顶级饭店品牌,规划建设一批高星级酒店、高端度假酒店、文化主题酒店、乡村精品酒店、高端民宿,形成布局合理、主题鲜明、独具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饭店体系。对新创建五星级、四星级、三星级旅游饭店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、50万元、20万元;对新创建金星级、银星级文化主题酒店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、20万元;对新创建五星级、四星级、三星级民宿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。

12.支持文明旅游和A级旅游景区、乡村旅游特色镇(村)质量提升。对新创建国家级、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区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;对新创建国家级、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、10万元。对新创建5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,对新创建4A级旅游景区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。对新创建省级精品旅游特色镇、村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对新创建成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、中国美丽田园、山东省美丽休闲乡村、齐鲁美丽田园、山东省休闲农业精品园区(农庄)的,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、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13.鼓励旅行社做精做强。完善地接旅游补贴办法,鼓励A级旅游景区对淄博市旅行社给予优惠*策。支持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地接业务,开辟市内精品旅游线路,着力培育淄博市旅行社龙头企业。对新评定为5A、4A、3A旅行社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。

六、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

14.开展文化惠民活动。加大对文化惠民支持力度。开展省、市、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,市级财*给予补贴。开展淄博周末戏曲大舞台活动,全年举办戏曲展演惠民活动不少于50场次。

15.扩大文化旅游消费。组织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市工作,推进省级文化消费示范县创建工作,办好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,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。对新创建为国家级、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。

16.创新文旅融合营销推广。优化整合文化旅游多方资源,策划打造淄博文旅形象IP。持续加强在机场、火车站、汽车站、高速公路、游客集散地等文旅品牌推广,创新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“三微一端”等新媒体推介。开拓国内主流OTA平台线上营销,实施“请进来、走出去”线下精准营销推介战略,全方位、多渠道开展淄博文旅精准推广,提升淄博城市知名度。

17.培育发展夜间文旅经济。加大对夜间文化旅游经济发展扶持力度,重点扶持夜间经济示范街区、音乐餐厅、酒吧、大型演唱会、读书节、城市书房、休闲旅游景区等业态发展。推进形成一批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、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,建设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,打造一批活动丰富、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。对创建为全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、全省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区的,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、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18.鼓励对外文化贸易交流。支持博山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,对基地组织举办的规模较大、社会影响力广的文化推介和市场开拓活动,根据其实际投入和成效,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。对新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文化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对年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的文化服务出口企业,根据出口额,按比例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。鼓励文化企业参与境内外各类文化专业展会,对淄博市文化企业参加经审定的境外展会或境内国际性展会,给予展位费30%-50%的补助,单次展会补助不超过5万元,每家企业每年只享受一次补助。

七、支持优秀文艺精品创作

19.扶持文艺精品创作。围绕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,当代现实题材,淄博地域特色,创作推出一批舞台艺术精品。制定淄博市舞台艺术创作作品扶持计划实施方案,每年选出2—3部大型舞台剧目进行资助。鼓励原创影视作品生产播映,对出品方在淄博市的原创三维动画片、动漫作品在国外媒体、央视、省级卫视首播的,按每部作品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;对出品方在淄博市的原创电视剧(20集以上)在央视、省级卫视*金时间首播的,分别按每集1万元、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、10万元奖励(非*金时间减半奖励);对出品方在淄博市的原创影视作品(电视剧、微电影、网络剧等),在国内知名网站(爱奇艺、腾讯、优酷、土豆、乐视、搜狐等平台)上首播(不包括影院、电视台已播出的),网站收购合同2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收购收入的10%给予一次性补助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
20.培育提升艺术团体。加强五音戏、聊斋俚曲等地方特色剧种的传承和发展,办好中国(淄博)五音戏艺术节,打造全国性五音戏艺术交流展示平台。加强市属专业院团和民间剧团的合作,每年扶持提升家民间剧团。

八、支持文旅发展要素保障

21.保障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土地供给。鼓励盘活存量用地,优先保障各级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土地供应。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,经市*府研究同意,土地价款可按照有关规定分期付款,最长时间不超过1年。符合国家规定、城市规划及产业布局,利用空置工业厂房、仓储用房、古建筑、老建筑等存量资源兴办文化旅游产业项目,传统工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,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*策。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、土地兴办文化旅游产业,连续经营1年以上,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,可按照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;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,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。依法取得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用地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改变用途。

22.提高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。推进设立文化旅游专项基金,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。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文化旅游产业专营机构,创新文化金融产品,健全完善包括股权、应收账款、版权、订单等无形资产质押办法,拓宽融资渠道。对发挥作用明显的金融机构,在*府资金托管、安排项目对接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。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开展适合文化旅游企业特点和需求的创新险种,利用保险化解文化旅游企业发展风险。

23.落实各项税费优惠*策。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文化旅游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;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%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%摊销。鼓励文化旅游企业申报新办软件企业,按照规定享受“两免三减半”企业所得税优惠*策。

24.加大人力和财力保障。全面落实《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淄组发〔〕31号)、《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》(淄发电〔〕11号)文件精神,落实有关*策规定。对市属国有文化旅游企业获得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立项(资助经费万元以上),其负责人作为项目直接负责人的,在年度“双效”绩效考核中,可酌情给予一定加分。逐步加大财*投入,支持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。

对区县级项目(单位),市财*按照最高不超过标准的50%予以奖补。按照《淄博市人民*府关于贯彻落实鲁*字〔〕16号文件推进财*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通知》(淄*字〔〕37号)精神,在不改变现有资金管理模式的前提下,本着“*府主导、市场运作,突出重点、滚动使用,规范管理、防控风险”的原则,在文旅项目建设领域实施股权投资改革试点,变无偿拨款为资本金注入、变奖补为股权投资,实现支持企业发展、重点项目建设和财*资金循环使用、绩效提升等多重目标。对已在淄博投资建成文旅项目并成功运营,且继续在淄博投资文旅项目的,适当提高补助标准。

本*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年8月31日。此前有关规定与本*策不一致的,以本*策为准。

来源:淄博市人民*府网站

原标题:《淄博正式发文!城市荣耀广场、美食城……一大批利好来了!》

分享 转发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